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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327000002/2017-00127 文  号: 玉政办﹝2017﹞189号
主题分类: 8、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 2017/8/24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16—2017年度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玉政办﹝2017﹞18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州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质量工作考核办法》(青政办法〔2017〕136号)和青海省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市州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青质联席办〔2017〕14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州2016—2017年度质量工作考核,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我州质量考核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各部门要对照青海省办公厅关于印发的《2016-2017年度市州级政府工作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认真做好考核前的各项准备和自查工作,确保质量目标明确,政策措施到位,结果真实可靠,验证资料齐全。具体任务见《2016—2017年度玉树州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考核工作由州政府统一领导,州质量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由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各责任部门全面落实年度质量考核工作任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责任部门要将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到具体领导和责任人,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三)强化工作统筹。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分析研究《考核评分细则》中确定的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和目标要求,对照考核任务和考核重点,精心组织实施;要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补齐短板,固化根本;要加强信息收集与整理,为迎接省政府考核奠定基础。

(四)严格时限节点。请各责任单位于2017年8月21日上午12时之前完成自查梳理,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内容包括考核年度总体质量工作情况,定量目标完成情况,定性质量措施落实情况,对否决项的说明,以及质量工作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促进供给侧改革,提高地区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案例,质量技术基础服务产业创新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优惠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的数据,质量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并将自评报告(电子版)和相关验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州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州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于8月22日前完成资料整理,汇总形成玉树州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自评报告报省政府考核组。

附:2016-2017年度玉树州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表

联 系 人:昂拉毛    江小平  

联系号码:18909762505  13309760015 

邮 箱 号:444715075@qq.com

 

 

  2017年8月17日

 


2016—2017年度玉树州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分解表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考核要点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依据

具体打分标准

自评分

责任部门

质量目标

(40分)

质量量化目标(40分)

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

8分

1.1达到当年度目标值,得10分;

1.2未达到目标值时,低于目标值1个百分点(含1个百分点)的扣2分;低于目标值1-3个百分点(含3个百分点)的扣4分;低于目标值3-5个百分点(含5个百分点)的扣6分;低于目标值5-10个百分点(含10个百分点)扣8分。 

各地目标备案值,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

以各地上报的年度考核目标备值为依据,对比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数据,汇总产品质量检测结果。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

10分

2.1主要农畜产品合格率达到当年目标值,得10分;

2.2未达到目标值时,低于目标值1个百分点(含1个百分点)的扣1分,低于目标值1-3个百分点(含3个百分点)的扣2分,低于目标值3-5个百分点(含5个百分点)的扣3分,低于目标值5-10个百分点(含10个百分点)的扣4分,低于目标值10-15个百分点(含15个百分点)的扣5分;低于目标值超过15个百分点的扣10分。

农牧部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相关材料。

以各地上报的年度考核备案值为依据,对比省级以上农牧部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数据, 

 

 

 

 

州农科局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

8分

3.1达到当年目标值,得8分;

3.2未达到目标值时,低于目标值1个百分点(含1个百分点)的扣2分;低于目标值1-3个百分点(含3个)扣4分;低于目标值3-5个百分点扣6分,低于5个百分点扣8分;

建设部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相关资料。

以各地工程验收部门验收报告结果,测算核定各地区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

 

 

 

 

 

州住建局

主要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

4分

4.1达到当年目标值,得4分;

4.2未达到目标值时,低于目标值1个百分点(含1个百分点)的扣2分;低于目标值1-3个百分点(含3个百分点)的扣4分; 

旅游等部门顾客满意度调查数据,服务质量投诉数据。

以各地旅游部门游客满意度调查统计结果为依据,游客满意度达到60%以上得2分。 

 

 

 

州旅游局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大气、水环境质量指标及县级以上城镇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分

5.1达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目标值。(3分)

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对各市州主要污染物完成情况考核结果。

未完成其中1项主要污染物控制目标,扣2分。

 

 

州环保局

5.2完成年度大气环境质量目标。(2分)

青海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情况考核结果。

未达到要求,扣2分。

 

 

5.3完成年度水气环境质量目标。(3分)

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目标。

未达到要求,扣2分。

 

 

 

5.4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2分)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结果。

未达到要求扣1分。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考核要点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依据

具体打分标准

自评得分

责任部门

质量措施

(60分)

组织领导机制(7分)

质量工作机制建设

3分

6.建立健全质量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开展质量强市(州)、生态立州工作。(1.5分)

有关文件、纪要、新闻材料

等。

1.建立质量工作协调机制得0.5分;

2.制定质量强市(州)工作意见和生态立州工意见并开展工作的得1.5分,少一项扣0.5分。

 

州市监局

州农科局

州发改委

州经贸委

 

 

7.建立完善对县区级政府的质量工作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1分)

有市(州)政府文件并组织实施的得1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8.组织开展群众性参与的质量活动。(0.5分)

组织开展“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的的得0.5分,少开展一项活动的不得分。

  

质量发展规划制定与实施

4分

9.依据质量发展纲要和质量强省意见,制定年度行动计划或方案,并开展工作;推动将质量发展目标、质量措施和生态立州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2分)

有关文件。

1. 有市(州)政府行动计划或方案的得0.25分;

2. 开展工作并进行总结的得0.25分;

3. 生态立州目标和质量发展目标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各占1分,两项都纳入得2分

 

州市监局

州农科局

州发改委

州经贸委

州环保局

州农科局

州财政局

州税务局

州人社局

州经贸委

州金融办

10.在产业、环境、科技、金融、财税、人才培养等方面,制定推动质量工作和生态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2分)

在五个方面制定推动质量工作的配套政策和措施的得2分;缺一方面扣0.5分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考核要点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依据

具体打分标准

自评得分

责任部门

质量措施

(60分)

质量宏观管理(12分)

品牌发展战略实施

4分

11.制定本地区质量品牌建设规划或发展政策。(1分)

有关文件、纪要、新闻材料等

制定规划、出台政策每项得1分

  

州农科局

州住建局

州市监局

12.开展品牌培育创建工作。(3分)

在驰名商标、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省“江河源”杯、著名商标、老字号、青海省名牌等方面开展工作的得3分,每缺一项扣0.5分

  

质量统计分析制度建立与开展

2分

13.建立健全本地区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质量统计、质量分析报告制度并组织实施,公开质量信息。(2分)

有关文件、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媒体报道等

开展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分析,按制度定期报送质量分析报告,公开质量安全信息,每开展一项工作得1分。

  

 

质量投入机制运行

4分

14.保障本地区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领域质量工作的经费投入。(4分)

有关文件等

1.满足本地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经费的得2分;
2.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费且满足工作要求的得2分,无经费的不得分。

  

行业准入及产业政策落实

2分

 

有关文件、资料等

 

  

州经贸委

15.落实鼓励工业企业加强技术创新、采用先进标准的政策措施。(0.5分)

有相关政策或措施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16.推进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工程、严格高耗能、高污染、质量低劣项目的准入和退出管理。(0.5分)

有相关制度和政策,缺一方面扣0.25分。

 

17. 推动工业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组织开展学习实践“质量标杆”活动。(1分)

有相关措施的得0.5分;有组织开展活动的相关资料得0.5分。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考核要点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依据

具体打分标准

自评得分

责任部门

质量措施

(60分)

质量安全监管(34分)

质量监管能力和制度建设

3分

18.推进质量制度体系建设,加强事中、事后质量安全监管;按照省政府具体部署,研究制定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0.5分)

有关文件、材料、会议纪要等

缺一个方面扣0.25分

 

质量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

19.加强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1.5分)

有关文件等

从建立健全基层监管体系,充实加强执法监管力量、配备必要监管执法装备等方面考核,缺一方面扣0.5分

 

州市监局

州农科局

州环保局

州旅游局

20.开展质量监管能力提升。(0.5分)

 

有关文件、会议纪要、新闻宣传等

从加强监管和检验检测人员培训工作方面考核,缺一方面扣0.5分。

 

 

 

州市监局

州农科局

州环保局

州旅游局

21.实施特种设备重点大质量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开展电梯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0.5分)

有关文件、会议纪要、新闻宣传等

工作有部署、有方案、有信息、有总结的得0.5分。

打击假冒伪劣及专项整治

7分

22.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在农产品生产中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1分)

有关文件、纪要、案件卷宗等

工作有部署、有方案、有信息、有总结的得1分。

 

州农科局

23.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1分)

工作有部署、有方案、有信息、有总结的得1分。

 

州农科局

州市监局

24.严厉打击在食品生产和经营中非法添加有毒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回收食品或废弃原料作为原料的违法行为(1分)

工作有部署、有方案、有信息、有总结的得1分。

 

州市监局

 

 

25.制定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方案并按要求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和专项治理。( 1分)

工作有部署、有方案、有信息、有总结的得1分。

 

州市监局

26.结合当地实际,在重要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要环节开展专项整治。( 1分)

工作有部署、有方案、有信息、有总结的得1分。

 

州市监局

州农科局

州环保局

州旅游局

27.严查重点产品制假售假违法大案要案,加大对重大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1分)

核查工作证明文件,对重大案件查办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州市监局

28.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执法打假责任落实,严厉打击各类质量违法行为。( 1分)

缺一方面扣0.5分。

 

州市监局

州农科局

州环保局

州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