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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18-00053 文  号: 青政办〔2018〕85号
主题分类: 服务对象: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 2018/6/29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推进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意见
青政办〔2018〕8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简政放权”的部署精神,落实《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发〔2017〕7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青政〔2017〕42号)相关要求,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统一审查、集中服务、平台共享、多方监管”的思路,依托数字化审查,优化整合住房城乡建设、消防、人防、气象等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环节,实现统一审查、并联审核,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到2018年底,全面建立由图审机构集中提供施工图技术审查服务,各部门依据职权分工监管的施工图联合审查制度,实行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开展施工图数字化审查,加强施工图审查监管,提升施工图审查效率和审查质量。

(三)基本原则。一是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导向。推行施工图联合审查、政府购买服务、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等改革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政府部门审批服务效率。二是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选择图审机构,建立健全以审查质量、审查效率、服务水平为核心,公平竞争、费用合理的正向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服务效率。三是坚持依法监管。施工图审查是国家法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是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图审机构要实行统一审查,按专业分别出具审查报告,承担技术审查责任,确保审查质量。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确保实行联合审查后审查质量得到有效监督和提升。

(四)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全省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含涉密工程、单建式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以及易燃易爆等建设工程的施工图审查(消防、防雷审查)。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改革。在2017年已将防雷审查纳入施工图审查的基础上,将同一个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人防审查、防雷审查等技术性审查,统一整合为施工图联合审查,由选定的综合图审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部门政策规定,对建设工程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等方面内容进行一次性综合审查,住房城乡建设、消防、人防、气象等部门根据图审机构提交的审查合格书或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并联完成行政审批或备案工作,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规模小、技术难度不大的项目不再进行施工图审查,其设计质量由设计单位严格控制。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消防、人防、气象等部门要研究压缩施工图审查项目范围和审查内容的有关政策并另行公布。

(二)实行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根据减轻企业负担的要求,2017年9月1日起审批、核准及备案的建设项目,不再收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用。将施工图审查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所需审查费用从相关部门预算中统筹解决,相应施工图审查费不再列入项目建设其他费用中。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其施工图审查服务费从省级相关部门预算中统筹解决;市(州)、县(市、区、行委)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其施工图审查服务费从同级相关部门预算中统筹解决。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消防、人防、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录,原则上不得少于三家,并实行动态管理。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三)开展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研发并推行全省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实现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图审机构和相关管理部门的互联互通。图审机构在线审查施工图并提供技术服务,出具的专业审查报告通过数字化审查系统报送住房城乡建设、消防、人防、气象等部门,作为其实施行政许可或进行监督管理的技术依据。建立以审查质量、审查效率和服务水平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各有关单位通过全省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协同完成政府购买服务、施工图审查、并联审核等工作,不再进行线下采购、审查和备案。

(四)加强施工图审查监管。图审机构对施工图审查质量负责,不断提高审查能力和服务水平,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审查时限,大型工程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中型及以下工程不超过7个工作日。住房城乡建设、消防、人防、气象等部门通过全省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加强过程监管,确保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符合相关规定。各有关部门指导和督促图审机构通过环节整合、线上线下结合等方式,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切实提升图审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设计质量和审查质量进行联合检查,抽查监管结果与信用评价相挂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省级相关部门要尽快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切实有效推进改革任务落实,确保改革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二)明确职责分工。省编办牵头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施工图审查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人防办、省气象局负责梳理本部门涉及施工图审查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督促指导本系统全面开展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加强图审机构管理,组织建设全省施工图数字化审图系统。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取消相关收费项目,依法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各级财政负责将施工图审查费用纳入相关部门预算中统筹解决。其他各有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推进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作为本地区本部门“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建立督查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对于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明显滞后的地区和部门,将予以通报。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对推进施工图审查改革工作的宣传,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改革内容、准确掌握改革政策、自觉应用改革成果,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各地在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并将处理结果报送省有关部门,需要省级部门协调解决的,及时向省有关部门反映。

本意见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9日

(发至县人民政府)